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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资产经营集团与大连产权交易所 签订合作协议 实现共赢发展

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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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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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资产经营集团与大连产权交易所

签订合作协议 实现共赢发展

 

10月30日上午,在营口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营口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签订合作协议。营口资产经营集团董事长钱兴文、大连产权交易所董事长李晓光作为授权代表签订合作协议。大连市国资委副主任程莉、产权处处长高振宇,营口市国资委副主任黄延刚见证了合作协议的签署。

大连产权交易所是国务院国资委、辽宁省国资委、辽宁省财政厅指定的可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省级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交易品类丰富,提供从国有企业产权到公共资源、金融资产、涉诉资产、民营和个人资产交易等综合性服务。

此次与大连产权交易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国有产(股)权交易、增资扩股、资产处置、企业采购、企业改制咨询、特许经营权咨询等务,丰富营口资产经营集团业务板块,也为营口市属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资产处置、采购租赁等业务提供全面支持和专业服务。营口市国资委也将把大连产权交易所纳入“从事营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清单”,更好地促进相互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实现国有产权及其它各类产权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结构的有序流转,创造合作共赢、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合作协议的签订,为我市新增一条各类型国有资产处置、盘活的便捷通道。依托大连产权交易所作为省级产权交易机构的专业优势、规范优势、市场优势、服务优势,对进一步促进营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采购租赁等业务阳光、透明、公正,扩大交易受让方市场,提升国有资产流转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重要作用。也是营口资产经营集团立足于全力打造专业化资产处置平台发挥职能作用的充分体现,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要指示意见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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