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企改革 > 工作动态

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实现开门红

来源:营口市国资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1

【字号:

分享:

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实现开门红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6月5日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处置全省地方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地区将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地方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全市涉及国有“僵尸企业”17户,2020年须完成处置任务5户。

7月30日市政府处置地方国有“僵尸企业”启动会议召开以来,市国资委全力推进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率先完成4户“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完成了全年处置任务的80%,实现“僵尸企业”处置开门红。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