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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迎难而上 ——率先完成驻营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

来源:营口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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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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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迎难而上

                             ——率先完成驻营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

 

近日,辽宁省国资委发布第129期厂办大集体改革动态,营口市为全省唯一一家全部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地级市,率先完成改革任务,位列全省第一。截止9月28日,营口市14户驻营央企厂办大集体已全部完成改革,其中,关闭破产企业10户、重组改制企业4户;涉及职工总人数1571人,其中,已妥善安置的退休/死亡职工930人、已转换身份627人、已解除劳动关系14人,标志着营口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全面结束。

营口市作为全省三个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在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一直走在前列,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厂办大集体改革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的重要手段,事关稳定和发展大局”的决策部署,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年以来,在总结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与支持驻辽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推进工作,做到相关机构不撤、机制不变、工作不停、措施不减。

确保厂改工作稳妥、有序、按时、保质完成,市国资委与驻营央企建立定期联络制度,深度解析各项改革政策,反复推敲驻营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及时、审慎地给予意见反馈;协助推进驻营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涉及属地的企业性质界定、人员身份认定和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等服务工作;对驻营央企改革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协助做好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从实际出发为重组改制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助推驻营央企顺利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任务;引导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强化稳评结果运用,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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