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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谋划,提前超额完成“僵尸企业”年度处置任务

来源:营口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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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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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谋划,提前超额完成“僵尸企业”年度处置任务

 

全市已完成6户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前超额完成5户的年度任务目标,提前2个月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是全省唯一一家完成年度地方国有“僵尸企业”处置任务的地级市。

2020年6月,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处置全省地方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国资国企改革2020﹞1号), 要求按照“30%、40%、30%”的工作目标分三年完成“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国资委始终秉承着力争上游、踏实奋进的工作作风,利用信息化手段,充分了解企业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积极与各企业、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营口市共统计上报17户“僵尸企业”,其中市本级5户、盖州市12户。目前,市本级已完成2户、盖州市完成4户。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持续推进“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探索我市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模式,力争保质保量完成营口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绽放国有企业新活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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