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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公开征集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人选公告

来源:营口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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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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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市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董事会建设,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决定,组建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参照省国资委相关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外部董事入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人选说明

本次征集的入库人选,是指通过自荐、组织或他人推荐,经市国资委评审认定,日后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到市属企业担任外部董事的预备人选。

被选聘为外部董事的,任职期间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外部董事的报酬根据市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条件

入库人选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任职回避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职业信誉良好;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

(四)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特殊人才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有战略管理、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法律事务、资本运营、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五)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六)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

(七)《公司法》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程序

本次入库人选的征集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或他人推荐的方式向市国资委报名,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市国资委相关科室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基本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人选评审。成立外部董事人选评审认定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通过认定的人选录入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入库人选名单将于2019年3月底前在市国资委网站公布。

四、人选的聘用

(一)根据市属企业外部董事配备工作需要,不定期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筛选合适人员,经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内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任期结束后,经市国资委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二)动态管理。除此次外部董事人选集中征集外,平时也接受外部董事人选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有效期为两年。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人选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贴两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

(六)非个人自荐的,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需在《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人选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或签字。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材料请寄至:“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9号工业大厦 营口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邮政编码:115000。同时,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需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ykwbds@126.com电子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

《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人选信息登记表》和《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可从营口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yingkou.gov.cn)“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资源下载”栏下载。

(三)我们将严格做好报名者信息的保密工作,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联系电话:0417-2839906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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