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营国资发〔2018〕195号)规定,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现将拟聘任为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的7名外部董事人选公示如下:
马传刚,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法律硕士,现任北京瑞益旭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代表兼合伙事务执行人,拟聘任为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刘野,男,满族,1982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拟聘任为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孙燕萍,女,汉族,1981年8月出生,会计学硕士,现任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拟聘任为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常宇庭,男,汉族,1985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北京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拟聘任为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赵明智,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经济学学士,现任辽宁红运投资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拟聘任为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张春歌,女,汉族,1964年3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现任辽宁春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拟聘任为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周岩,女,满族,1970年10月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拟聘任为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至6月21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营口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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