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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任前公示

来源:营口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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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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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营国资发〔2018〕195号)规定,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现将拟聘任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的6名外部董事人选公示如下:

周岩,女,满族,1970年10月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拟聘任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韦杰,女,汉族,1967年5月出生,高级会计师,现任五矿建设(营口)恒富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拟聘任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马传贝,男,汉 族,1964年2月出生,三级律师、副教授,现任安徽皖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聘任为营口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孙燕萍,女,汉族,1981年8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现任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拟聘任为营口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晖,女,汉族,1968年6月出生,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拟聘任为营口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黄丽莹,女,汉族,1981年10月出生,现任冰泉山庄总经理,拟聘任为营口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至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营口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417—2839906

通信地址:营口市工业大厦4楼411室(营口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营口市国资委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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