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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 突出贡献国有企业候选名单补充公示

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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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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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全市国有企业积极投身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国资国企的战略支撑作用,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6月26日联合印发了《营口市2023年国有企业全面推动振兴新突破评价激励方案(试行)》(营国资〔2023〕78号)。根据方案要求,驻营央企、省属企业驻营单位根据企业隶属关系,直接应用省级评选结果。

根据5月13日省委省政府公布的省级评选结果,驻营央企、省属企业驻营单位候选企业共6户,分别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国资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真实,来信、来电要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公示期:2024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联系电话:0417-283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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