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科学编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狠抓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辽宁《实施方案》,市国资委根据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充分结合营口实际,科学编制《营口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广泛征求了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市属企业等37个部门和单位意见,于2月20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在报请市深改委会议审议。
《实施方案》坚持对标对表,以中央、省委《实施方案》为根本遵循,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同时突出营口实际,对我市国企暂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条目进行科学调整,明确了大数据产业园建设、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处置清退低效无效资产、参股股权检查评价等重点任务,并将主要任务落实具体细化到2021和2022两个年度,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可操作性。
为确保将《实施方案》落实落地落到位,市国资委制定了任务清单,将方案中的29项重点任务细化为107个具体措施。其中,市属企业精简人员机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25项措施已在2020年落地完成,2021年要集中推进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培育发展优质产业,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清理低效对外投资等至少37项措施落实落地,2022年再完成28项,其余17项为持续推进工作确保到2022年底,全面实现“三年行动”既定目标。
同时,还进一步梳理细化市属国有企业项目建设清单,确定项目建设与“三年行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实施“三年行动”和狠抓项目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做强做优,在全市项目建设和带动县区、园区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