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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我市供暖企业增加移动供热设备的建议》(第29号)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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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供暖企业增加移动供热设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移动供热设备的适用范围为小吨位分散锅炉房供暖,即小锅炉供暖。在锅炉房处于紧急停电,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情况下使用,我市供暖区片较大,移动应急热源所提供热能规模小,不能满足大区片供暖的需要。对我市是否使用移动应急热源的想法先进,技术部门正在论证和商榷中。

我市供暖采用的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方式,城市环状供热管网,可实现多热源联合运行,主城区主要热源为华能营口热电厂、热电滨海热电厂、热电第一热源厂、辽宁春城银珠热电厂,调峰热源为热电第二热源厂、热电第三热源厂。

市政府已开始谋划新热源建设,准备从根本上解决热源不足问题,保证供热能力充足,进一步提高供暖质量。今年初,市政府计划将五矿钢厂及嘉辰钢厂的余热回收利用、引进主城区,增加热源供给,项目已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一旦落地,可增加供暖面积300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主城区供热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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