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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国资委
发布日期:2019-08-30
成文日期:2019-08-3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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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口市政府批准,营口燃气集团与中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资合作。改革后的营口燃气集团,营口市国资委持股49%,中交能源责任有限公司持股51%。双方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于2019年4月30日前合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