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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关于重建营口老爷阁的建议》(第103号)和《关于重建营口小红楼的建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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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建营口老爷阁的建议》和《关于重建营口小红楼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建营口老爷阁本着文物古建筑修旧如旧、原址恢复的原则,因营口老爷阁原址在平安广场十字路口附近,现因历史原因老爷阁已经全部毁掉,并且附近盖起了商品楼,故无法在原址恢复原貌。另寻他址重建营口老爷阁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也就无法重建老爷阁。这一见证历史的古建筑老爷阁也只能成为营口这座城市历史的身影,成为营口人的遗憾。

二、营口小红楼由于历史原因已经拆掉,现为直通辽河的马路,另寻他址重建失去小红楼本身的意义,营口文化剧场布局现能够完全满足营口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需求,再建一个剧场意义不大,再次感谢您关注营口文化事业的发展。

 

 

 

 

 

营口市国资委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翟亮   (电话:)1834066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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