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5.66平方公里盐田土地划拨给老边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年末,老边区政府相关部门与资产集团沟通商议土地使用权划转变更相关事宜。按照市政府2022年2月21日批示意见,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所属8宗土地,总面积5.66平方公里,划拨至老边区,并由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老边区国资局、老边区城投公司三方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现正在开展土地权证的注销变更工作。
营口市国资委
2022年6月6日
发布机构:国资委
发布日期:2023-02-27
成文日期:2023-02-2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意见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季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5.66平方公里盐田土地划拨给老边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年末,老边区政府相关部门与资产集团沟通商议土地使用权划转变更相关事宜。按照市政府2022年2月21日批示意见,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所属8宗土地,总面积5.66平方公里,划拨至老边区,并由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老边区国资局、老边区城投公司三方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现正在开展土地权证的注销变更工作。
营口市国资委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