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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国资发〔2026〕1号 营口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26年信息系统报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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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资产监管,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集团经营发展与改革动态,现就2026年信息系统报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规范信息报送流程、量化报送任务、明确激励标准,构建“全面覆盖、及时准确、高效共享、争先创优”的信息报送体系。为市国资委科学决策、精准监管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推动市属国企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走在前列。

 二、报送单位及年度任务

(一)报送单位

    市国投集团、市产投集团、市交运集团、市热电集团、市水务集团。

(二)年度报送任务分解

    结合各集团业务规模、工作重点及年度考核要求,2026年年度报送任务明确如下:

1. 市国投集团:50篇

2. 市产投集团:50篇

3. 市交运集团:50篇

4. 市热电集团:50篇

5. 市水务集团:50篇

 三、报送内容范围

    改革发展动态:国企改革深化、混改实施、重大项目推进、资产重组整合、提质增效专项举措及成效。

 经营管理情况:年度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分析、成本管控落地、内控体系建设、风险防控化解成果。

 安全生产与服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预案执行、民生服务保障(如供水、供热、交通保障等)工作亮点。

    党建与党风廉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主题教育开展成效、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做法及先进典型事迹。

 其他重要事项:上级重要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等。

 四、报送要求

(一)规范报送渠道

各集团须指定1名分管领导及专职信息员,建立专属工作联络机制,通过市国资委统一指定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实行“专人专责、一网报送”,严禁多头报送、漏报、迟报。

(二)严格报送时限

1. 常规信息:实行周报送制度,每周五前完成当周信息收集、审核与报送,确保月度报送均衡,杜绝集中积压。

2. 紧急/重大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要舆情、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至市国资委,并做好后续续报、跟踪。

(三)严把信息质量

1. 报送信息需主题鲜明、数据真实、要素齐全(含时间、地点、人物、举措、成效)、逻辑清晰、语言精炼,杜绝空话、套话、重复表述。

2.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制度(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对事实不清、数据错误、质量不达标的稿件一律退回整改,合格后方可报送。

3. 严守保密纪律,严格落实涉密信息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的,不得通过网络系统报送。

五、考核评价与加分激励

 (一)基础考核

  将信息报送完成情况纳入各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按“报送完成率(40%)+信息采用率(60%)”综合计分,未完成年度报送任务的,每少报1篇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考核分值。

 (二)分级加分项

设立“信息采用分级加分”激励机制,鼓励各集团深挖亮点、争创一流,加分累计计入年度信息报送考核总分,具体标准如下:

1. 市级采纳加分:信息被营口市委、市政府正式采用并推广的,每篇加1分;

2. 省级采纳加分:信息被辽宁省国资委或省级相关部门正式采用并推广的,每篇加3分;

3. 国家级采纳加分:信息被国务院国资委或国家相关部委正式采用并推广的,每篇加5分。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集团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信息员具体落实,配齐配强信息报送队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工作保障

各集团需保障信息员办公设备、网络条件等基础需求,配备必要的资料查询、编辑工具,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报送时间、稿件内容、采纳情况等,做到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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